固定式壓力容器分類
2021-12-10 來自: 銀川大重化工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45
A1 壓力容器分類
A1.1 介質分組
壓力容器的介質分為以下兩組:
(1) 第1組介質 ,毒性危害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的化學介質,易爆介質,液化氣體;
(2) 第二組介質,除第1組以外的介質。
A1.2 介質危害性
介質危害性指壓力容器在生產過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質與人體大量接觸,發生爆炸或者因經常泄漏引起職業性慢性危害的嚴重程度,用介質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險程度表示。
A1.2.1 毒性介質
綜合考慮急性毒性、最高容許濃度和職業性慢性危害等因素,極度危害介質最高容許濃度小于0.1mg/m³-1.0mg/m³;中度危害介質最高容許濃度1.0mg/m³-10.0mg/m³;輕度危害介質最高容許濃度大于或者等于10.0mg/m³。
A1.2.2 易爆介質
指氣體或者液體的蒸汽、薄霧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質。
A1.2.3 介質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險程度的確定
按照HG 20660-2000《壓力容器中化學介質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險程度分類》確定。HG 20660沒有規定的,由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參照GBZ 230-2010《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的原則,確定介質組別。
A1.3 壓力容器分類方法A1.3.1 基本劃分
壓力容器的分類應當根據介質特征,按照以下要求選擇分類圖,再根據設計壓力P(單位MPa)和容積V(單位m³),標出坐標點,確定壓力容器類別:
A1.3.2 多腔壓力容器分類
多腔壓力容器(如熱交換器的管程和殼程、夾套壓力容器等)應當分別對各壓力容器腔進行分類,劃分時設計壓力取本壓力腔的設計壓力,容積取本壓力腔的幾何容積;以各壓力腔的最高類別作為該多腔壓力容器的類別并且按照該類別進行使用管理,但是應當按照每個壓力腔各自的類別分別提出設計、制造技術要求。
A1.3.4介質含量極小的壓力容器分類
當某一危害性物質在介質中含量極小時,應當根據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綜合考慮,按照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確定的介質組別分類。
A1.3.5 特殊情況的分類
(1)坐標點位于圖A-1或者圖A-2的分類線上時,按照較高的類別劃分;
(2)簡單壓力容器統一劃分為第I類壓力容器。